監警會上年度全面調查881投訴 15%屬實
2022-12-14 22:00
監警會向立法會提交發表年報,在上一年度通過1705宗須匯報投訴個案的調查結果,按年增加兩成多。除了覆檢個案外,涉及的指控有2700多項,按年上升近兩成,其中主要的3項指控包括「行為不當、態度欠佳或粗言穢語」、「疏忽職守」及「毆打」。而在全面調查的881項中,約45%為「並無過錯」,超過30%為「無法證實」,有約15%為屬實。
屬實個案中,一宗涉及一名還押人士的投訴,他控訴在荔枝角收押所被其他在囚人士威脅,10個月內至少提出8次求助,但警方只處理其中一項求助。監警會調查發現,負責收求助表格的警員在「未知原因」下未有呈交其餘7份表格,「疏忽職守」指控獲證明屬實。
監警會主席王沛詩表示,會方注意到每年分類為「無法追查」或「投訴撤回」的指控總數超過 一半,原因在於部分投訴人作出投訴後隨即杳如黃鶴,即使多番聯絡亦全無音訊,又或他們最終決定撤回投訴。
她強調,投訴警務人員屬嚴肅之事,務必認真對待,投訴人在享有投訴權利的同時,必須肩負的基本責任。
監警會提出24項服務質素改善建議,包括提醒警務人員在情況允許下,盡量在設有閉路電視的房間內接見公眾人士,以避免任何不當待遇的指控;又提醒防暴警員不要在制服上佩戴任何非官方徽章以作鼓舞士氣之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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