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翁血管瘤撕裂遭廣華4度拒收終不治 死因庭展開聆訊

2022-11-15 18:43

廣華醫院血管外科副顧問醫生黃善恒(左)表示,當日他在醫院的紀錄上見死者的最高血壓仍低於80,即低於轉移病人的指引要求,故當刻拒絕相關要求。陳極彰攝
廣華醫院血管外科副顧問醫生黃善恒(左)表示,當日他在醫院的紀錄上見死者的最高血壓仍低於80,即低於轉移病人的指引要求,故當刻拒絕相關要求。陳極彰攝

67歲老伯於2019年在仁濟醫院診斷出血管瘤撕裂,須轉介到設有血管科的聯網醫院治療,惟屬同一聯網的廣華醫院卻四度指不符合指引要求而拒絕接收,最終病人被送往瑪麗醫院治療,留醫8天後不治。死因庭今就事件展開研訊。案件明天續審。

仁濟醫院外科醫生梁國達作供指,死者在2019年3月底送入仁濟醫院急症室時,電腦掃描顯示他有血管腫瘤撕裂的情況,須即時接受治療,惟仁濟醫院卻沒有設立血管科及相關專家,須轉介到其他聯網醫院,而廣華醫院是名單上的第一順位。梁續稱,在翌日凌晨已兩度請求廣華醫院,要求對方接收死者,認為當時「有機會救返,要做啲嘢」,加上院方替他注射強心藥後,血壓回升至88,但廣華醫院卻繼續拒絕轉院請求,因此轉以聯絡其他醫院,直至清晨6時許獲跨聯網的瑪麗醫院接收死者。

死者胞姊蔡慧冰供稱,死者在送院前的晚飯時已感到腸胃不適,隨即被送到仁濟醫院急救,被診斷出血管瘤撕裂,但廣華醫院拒絕接收,其後他出現肝衰竭,在深切治療部陷入昏迷,延至同年4月3日不治,終年67歲,因此質疑廣華醫院為何拒收死者。

廣華醫院血管外科副顧問醫生黃善恒表示,當日他在醫院的紀錄上,見到死者的最高血壓仍低於80,即低於轉移病人的指引要求,因此當刻拒絕相關要求,且他認為即使同意接收死者,相信死者會在轉院途中亦會出現危險。裁判官向黃指出,即使他認為沒有分別,會否理解到仁濟醫院仍然覺得他是見死不救。

死者蔡志德,於2019年4月3日在瑪麗醫院證實死亡,終年67歲,去世時已退休。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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