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人涉逼人刪手機相 事主稱遭扯耳打頭威嚇:相重要定你條命重要

2022-11-11 13:12

左起被告:林卓廷、鍾凱研、曾焌熙。 資料圖片
左起被告:林卓廷、鍾凱研、曾焌熙。 資料圖片

2019年7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嫌與一對男女強逼一名男子將示威者的「大頭照」刪除,3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共4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事主X出庭作供,他指當日遭示威者包圍時,有被告出言威嚇「係啲相重要定你條命重要?」,他經林卓廷勸說後,一度願意配合交出手機,後來雙方發生肢體碰撞,X遭人扯耳打頭,混亂下手機被搶去,輾轉落至女被告手上。事主事後檢查,發現12段與示威相關的相片和影片全部消失。

被告林卓廷。資料圖片
被告林卓廷。資料圖片
被告鍾凱研。 資料圖片
被告鍾凱研。 資料圖片
被告曾焌熙。資料圖片
被告曾焌熙。資料圖片
林卓廷由囚車柙走。盧江球攝
林卓廷由囚車柙走。盧江球攝

男事主X今在屏風後作供,他指當日參與遊行後跟隨人群到杯渡路橋底,看到一名女子被人包圍,遂走近阻止。他經他人勸說後步至屯門警署外,但再被遊行人士認出,問「你唔係走㗎咩?點解會喺度?」未幾聚集人數由十多名增至數十名,有人表示曾在其他示威中見過X,要求其交出手機檢查相簿內有否示威者當天和7月1日包圍立法會的「大頭照」。X不願聽從,一度打算離開惟寸步難行,爭持約半小時後,遊行人士情緒變得暴躁。

相關新聞:

林卓廷等3人涉逼他人刪手機相圖妨礙司法公正 男事主周五將出庭作供:https://bit.ly/3tEpYO1

被告林卓廷和許智峯上前對話,林稱如果檢查後發現有不相關的相片會將手機還給被告,否則便需把相片刪除,以免相中人遭警方追究。其他人亦鼓譟大聲叫罵,威嚇會以「其他方式」對付X,被告曾焌熙曾說:「係呢啲相重要定你條命重要呢?」林進一步提議只由他和許查看,X稱當下心意有變願意配合,「覺得佢係幫到我,應承唔會畀示威者同記者影到內容。」但又有遊行人士介入要求查看,X便無交出手機。

X續指,遊行人士因而與他發生肢體碰撞,有人摘掉他的帽子、扯他耳朵、扯衣領和襲擊其頭部。X形容「好驚,驚流血但走唔到出去」。混亂之際有人搶去X手機,輾轉交到任職社工的被告鍾凱研手上,眾人要求鍾查看相簿之餘,亦翻看WhatsApp 和Instagram帳戶。鍾發現有7月1日立法會的照片時,便將全部12段相關相片和影片選取。此時警方到場護送X離開,他奪回手機,在警署檢查時確認全部相關資料已消失。

辯方盤問指,林卓廷在場的12分鐘,從來無向X以任何語言的表述威嚇他刪除手機內容,事實上更表明此為X的個人選擇,「無人迫到你」,又在離開前表示「有嘢再搵我哋」。辯方指稱,林由始至終希望解決問題,協助X解圍,X均同意上述說法,但認為林有間接威迫,因他說若不刪除照片,示威者或被追究,代表林想誘導自己跟隨其意向刪相。X又同意曾焌熙問上述問題前,現場有人倒數稱「俾20秒佢(X)」,口吻似是警告他即將受襲,而曾的語氣不算激動。

至於曾有否在X受襲時保護他,和分隔他和其他聚集者,X稱無為意,承認不論是議員抑或普通人,都想有人幫助自己離開。X説,雖然遭人搶手機至警察到場相距不足一分鐘,但肯定有與鍾凱研就手機歸誰互相拉扯,鍾從無主動將手機交還給他,否認此部分記憶有遺漏。案件下周一續審。

3名被告依次為43歲區議員林卓廷、28歲廚師曾焌熙及39歲社工鍾凱研。林卓廷及曾焌熙被控於2019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煽惑事主X删除手機數碼內容。曾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鍾被控為了使他或其他人不誠實獲益而使用事主X的一部紅米Note 6;以及刑事損壞手機內一段有關立法會外示威情況的片段。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原為本案被告之一,但兩年前已離港,現因多宗案件被警方通緝。

法庭記者:湯璧瑜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