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涉連環掌摑女生30下罪脫兼獲訟費 官質疑多處有違常理

2022-11-10 16:31

張慧欣(右)被裁定罪名不成立。陳極彰攝
張慧欣(右)被裁定罪名不成立。陳極彰攝

40歲女教師疑不滿中二女生被罰留堂卻去了合唱團綵排,在學校禮堂連環掌摑對方臉部30下,導致臉部紅腫。女教師被控普通襲擊罪,經審訊後,裁判官崔美霞今午(1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指當時有50至60人在場排練,被告掌摑30下卻沒有人聽到看到或上前阻止有內在不可能,裁定被告罪脫,兼獲訟費。

被告張慧欣。陳極彰攝
被告張慧欣。陳極彰攝

崔官引述事主X供稱被告在合唱團綵排時責罵和掌摑自己,質疑當時有50至60人在場排練,被告掌摑30下應該會引起眾人反應包括驚嘆等,然而卻沒有人聽到看到或上前阻止,另一方面在2輪掌摑中曾相隔1分鐘,被告不怕眾人目光揚開事件,在眾目睽睽下犯案實在有內在不可能。崔官續指如事主哭著返回合唱團排練,合唱團老師必然會觀察到並知悉事件,若不報警有違常理,再者事主先後稱被摑10下、30下及12下,供詞之間存在內在不可能,有不能磨合的分歧。崔官最後指事主父親知情後不求醫驗傷,2年後方報警處理並不合理,因此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張慧欣被控於2018年11月30日,在黃大仙一間中學的禮堂內襲擊女子X。控辯雙方的同意事實指,被告於2010年開始任教該校,案發時為X的班主任。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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