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8病人濫開千樽咳藥水及精神科藥物兼偷藥 伊院副顧問醫生被控公職行為失當等罪

2022-11-04 12:55

被告李志良被廉署檢控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2項盜竊罪,押至12月8日再訊。
被告李志良被廉署檢控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2項盜竊罪,押至12月8日再訊。

47歲伊利沙伯醫院副顧問醫生涉嫌於2015年至2020年期間,向8名病人濫開逾1,000瓶咳藥水及逾400片精神科藥物,總值約15,000元,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盜竊共4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余俊翔押後案件至12月8日,以待控方準備區域法院的轉介文件。被告續准以現金20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李志良。盧江球攝
被告李志良。盧江球攝
被告李志良被控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2項盜竊罪,押至12月8日再訊。盧江球攝
被告李志良被控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2項盜竊罪,押至12月8日再訊。盧江球攝

控罪指,被告李志良(47歲,報稱醫院管理局副顧問醫生)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特別行政區醫院管理局轄下伊利沙伯醫院(醫院)的副顧問醫生,於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間,在出任副顧問醫生一職期間,並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藉作為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包括致使診症預約看來是由8位病人作出在有關病人沒有應診或求診的情況下,向他們處方兩種名為Actifed Compound Linctus 及Methylphenidate HCL的受管制藥物,致使醫院職員向被告配發有關藥物,以及保留有關藥物作私自保存或處置;且於2016年4月至2020年8月期間,在3位醫院病人向被告求診後,向他們處方劑量屬高於必需劑量的上述兩種藥物,要求或致使病人將過量處方的藥物退還被告,保留有關藥物作私自保存或處置,及未有將過量處方的藥物退還醫院管理局。

李另被控於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間及2016年4月至2020年8月期間,在香港,偷取屬於醫院管理局的財物,即合共1021瓶120毫升的Actifed Compound Linctus及合共413片10毫克的Methylphenidate HCL,總值約港幣14,691元。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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