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涉用假「安心」進入境大樓 官分拆5案押後審訊

2022-10-24 13:28

左起被告:伍敏怡、黃梓軒(資料圖片)、文劍偉(資料圖片)。
左起被告:伍敏怡、黃梓軒(資料圖片)、文劍偉(資料圖片)。

去年11月,5名公務員及外判職員疑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應用程式,均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其中3名被告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 餘下2名被告則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的建議,將本案獨立分拆成五單案件審理,及應辯方的申請,押後再訊。期間所有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包括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等。

5人涉用假「安心」進入境大樓,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請點擊組圖瀏覽:

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要使用「安心出行」。資料圖片
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要使用「安心出行」。資料圖片
被告伍敏怡。
被告伍敏怡。
所有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資料圖片
所有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資料圖片
被告文劍偉。資料圖片
被告文劍偉。資料圖片
被告黃梓軒。 資料圖片
被告黃梓軒。 資料圖片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的建議,將本案獨立分拆成五單案件審理,及應辯方的申請,押後再訊。資料圖片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的建議,將本案獨立分拆成五單案件審理,及應辯方的申請,押後再訊。資料圖片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本案獨立分拆成5單案件審理。辯方表示,被告莫冠恒及伍敏怡擬索取法律意見,故申請再訊,分別押後至11月23日及12月5日獲准。

另外,被告黃梓軒、陳國飛及文劍偉則於庭上否認控罪,辯方提到須向多名控方證人作出審問,爭議3名被告會否有意圖使用假的「安心出行」、是否真誠相信使用假的「安心出行」或日前行為是否構成入侵,故裁判官將陳及文的案件分別押後至下月22日和28日作審前覆核,且分別排期至明年2月20日及21日和明年3月6日及7日進行審訊,而黃的案件則排期至明年2月14日及15日受審。

相關新聞:

涉用假「安心」進入境大樓 5人續准保釋押10.24再訊:https://bit.ly/3SsFExK
涉用假「安心」進入境大樓 5人准保釋押8月答辯:https://bit.ly/3VVULlZ
5人涉用假「安心」進入境大樓准保釋候訊 控方不排除加控其他罪行:https://bit.ly/3z83SX2

被告為莫冠恒(45歲、審計主任)、黃梓軒(29歲、入境事務助理員)、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伍敏怡(23歲、文員)及文劍偉(28歲、運輸工人)。控罪指,5人各於2021年11月1日,在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歸屬於公共機關,或由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法庭記者:鍾瀚霖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