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喬映瑜涉藏毒及礙司法公正 控方申加控管有及製造爆炸品2罪

2022-10-12 15:48

被告喬映瑜(蒙頭者)。 資料圖片
被告喬映瑜(蒙頭者)。 資料圖片

12港人前年涉嫌偷渡離港,在內地水域被捕,其中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在內地判囚2年的喬映瑜月前刑滿出獄,移交香港執法部門以面對法律程序。喬原本被控藏有危險藥物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案件今(12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時,控方申請加控管有及製造爆炸品兩罪,連同藏毒罪於11月14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院文件;妨礙司法公正罪會於11月1日在區院答辯。候訊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看管。

35歲女被告喬映瑜被控於2020年1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姐」、「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協助自己、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及郭子麟、鄧棨然和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於同年1月14日,在旺角利民大廈某單位管有危險藥物,即2.98克草藥形態的大麻。

新增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1樓B室A房,連同黃棨騫,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俗稱喉管炸彈;以及同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1樓B室A房,製造充注爆燃性炸藥的網球。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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