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丨陳敏之爆兒子有做星潛質 年紀漸大想追夢多過追B
2022-09-25 19:30
陳敏之在熱播劇《黯夜守護者》飾演一個不識做好媽咪的角色,現實生活她卻是一個好媽咪,很多人說仔女是父母的前世情人,敏之對兒子「子樂」的愛是百分百,相反子樂亦百分百愛錫媽咪,兩母子有如好朋友關係,身為媽咪的敏之,希望將來子樂遇上任何事情也跟她分享。 撰文:余潤娟 攝影:鄧國良
43歲陳敏之與27歲江嘉敏在劇集《黯夜守護者》中破格飾演母女角色,飾演「Da姐」的敏之,16歲便誕下「囡囡」江嘉敏。她直言拍戲未試過有這麼大的女兒,最初聽到都「嘩」了一聲,懷疑自己點生得出這麼大的女兒,聽監製講故仔,原來社會上有不少這些例子。劇中交代她16歲被「江湖大佬威爺」(李國麟飾)搞大個肚,未婚懷孕也講得通,她說服自己做演員甚麼角色也要嘗試,既然是角色的人生,點解要抗拒呢?而且角色鋪排及造型配合下,她不覺得與江嘉敏演母女有違和感,笑言與江嘉敏都Keep得好,出街好多人覺得她們似姊妹,劇中江嘉敏稱她「Da姐」,關係好比兩姊妹。
相愛不能愛
說到她與陳煒在劇中同樣飾演媽咪角色,不過煒哥與14、5歲兒子(楊凱博飾)鬧得更僵,她指煒哥的兒子年紀較細,正正是反叛期,而江嘉敏飾演「小寶」自少在黑幫背景的環境下長大,加上她身為媽咪心智不成熟,根本不懂得照顧小朋友,在這麼混亂和不健康的關係,令「小寶」的成長有缺陷,不單寸嘴,還討厭自己的父親。
「劇中我的角色是悲劇人物,當初威爺要我落咗BB,但我堅持要生BB出來,因『高輝』(陳展鵬飾)曾做卧底是威爺的手下,他叫『高輝』照顧我兩母女,所以我同『高輝』的關係有好深感情,不過『高輝』背負太多,可說是相愛不能愛,而這份感情已昇華似家庭一份子,會記掛及想對方好。」
想做更多開心的事
劇中「Da姐」不識做一個好媽咪,但現實生活她不單是個好媽咪,而且好鍾意做媽咪。問她會否追多個女湊成「好」字?「唔好喇!好攰,因為過咗最想生的時候,但生命好難講,我不可以封閘,亦不會強求。好多人說養一個小朋友好貴,除了金錢外,體力及時間更矜貴,好似能量棒咁,隨着年紀漸大,現時反而想做更多開心的事,最近忙於籌備開設網上自家護膚品牌,期待護膚品牌BB出世,會開心過自己再懷孕,諗到不可以粗勞、餵奶、泵奶、報學校是噩夢。」
其實她都諗過是否要再生小朋友這個問題?「除非子樂想要細佬妹,去年子樂見到我的朋友懷孕,問是否有個BB在肚內?我沒有講過要再生小朋友,他反應好大,說不要讓他知道我肚內有BB,原來他妒忌,驚父母的愛被分薄。有時我拿手機睇朋友的仔女相,他不想我睇並搶去手機,令到我好大感受、不再生。但今年他又改變主意,說如果我想要BB,他都會同BB玩,還講明鍾意細佬,他有好多玩具可以同細佬玩,不過我的年紀又老一年。」
觸動底線變惡媽
敏之與老公(雷偉信)在家中扮演不同角色,老公保持爸爸威嚴,而她負責玩的部分,以朋友方式教導,不過當子樂觸動到她的底線時,便會變成惡媽咪講道理,軟硬兼施,希望將來子樂與媽咪分享所有事情。她否認是惡媽,即使興趣班也不會太多,游水、畫畫及籃球全是兒子自己想學,子樂遺傳了她的表演天份很有表演慾,很多時在家中拿著電話拍片。她笑言可以母子檔合作,自小子樂便不怕鏡頭,尤其對音樂、跳舞及畫畫等藝術方面較有興趣,有時會懷疑他是吃這行飯的人!
投資近七位數
同時兼顧工作與家庭,敏之承認有難度,今年為籌備網上護膚品牌簡直忙到癲。「由零開始,與美國廠製造自家產品,由包裝及研發的過程也親力親為,之前做曲奇生意有拍檔,今次是獨資,曲奇食落肚講味蕾,護膚品搽上面是兩碼子的事,今次投資接近七位數字,計畫10月中推出眼及面部共三個產品。用咗咁多年護膚品的經驗,來來去去希望產品功能可以減細紋、令皮膚靚一點,自己經常購買,不如自己推出,這個夢想多年前已經想做,但因為拍劇沒時間,近年因疫情減少工作,今年開始實行,除演藝事業外,這個也是其中一個終身事業。」
一次過考獲韓國認證
一直敏之做事好認真,為即將推出的個人護膚品牌自我增值,更一次過成功考獲韓國認證師資課程證書。「發現做護膚品牌後,更想深入了解護膚品及護膚程序,這張證書可以做老師,但我的出發點只是長知識,因應皮膚,知道護膚品用甚麼材料溝出來,自己想溝護膚品送給朋友,但做生意要求專業,要搵廠做測試,美容由BB班學起,最近已報讀香薰蠟燭及香水課程。我本身好好學,因細個讀書唔多,年紀少少出來做模特兒,中五後沒有再讀書有點後悔,覺得讀書好有用,雖然未必讀完好叻,但總好過唔讀。」
今次敏之抱着認真、親切待人及分享好物的態度踩入美容界,推出自家護膚品牌更不計成本,採用貴材料,以中等價錢出售,她說不想賣得太貴,一來價錢太貴客人未必選擇,二來希望將有質素產品同大家分享,相信做得好一定賺到錢。她在TVB工作20年,雖然在安全島打工較舒服,但好難超越自己,是時候為自己打算,嘗試自己有興趣的分支工作,美容是她最鍾意,而且是用家分享,會有說服力。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名人雜誌(逢周日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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