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特殊校學生頭髮及勒頸 社工助理認襲擊准保釋候判

2022-09-21 12:52

被告麥人丰(左)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湯璧瑜攝
被告麥人丰(左)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湯璧瑜攝

30歲社工助理去年在東華三院轄下的特殊學校扯學生頭髮,又勒頸和掌摑對方。他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溫紹明強調控罪性質嚴重,但考慮到被告個人背景,決定先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至10月12日判刑。

案情指,受害人X為一名21歲的中六學生,患有自閉症、過度活躍症及輕度弱智。案發後學校校長收到X的報告,指他腳趾尾骨折,有觸痛和紅腫,膝蓋亦有瘀傷,獲醫生批准病假,惟X無法表達傷勢來由。學校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曾在X坐下時踢他凳底,又勒脖子扯頭髮,強迫X站起來。被告其後再掌摑他,重複勒頸動作。校長從片段中認出被告和X,被告事後辭職並向警方自首,警誡下表示X有自殘傾向,勒頸是為了防止他傷害自己和他人,惟對其他襲擊細節無回應。

被告麥人丰報稱社工助理,被控於2021年10月3日,在南區香港仔惠福道4號東華三院徐展堂學校(宿舍)B座一活動室襲擊X。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已在涉案學校工作逾2年,期間表現良好。他已明白定罪後很大可能不能重操舊業,現靠打散工維生。被告知道自己作為特殊需要人士照護者,辜負社會期望,案情比同類案件嚴重。辯方重申他有悔意,冀先索取報告再判刑。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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