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電話滋擾法官押下月再訊 廣告設計員哽咽控訴:「蝦我冇律師」

2022-08-31 12:20

被告陸志榮。
被告陸志榮。

58歲廣告設計員去年5月至7月期間涉嫌打電話過萬次,滋擾2名區域法院法官,被控4項不斷打電話罪。控方另加控藐視法庭罪,案件今早於高等法院提堂,被告無法律代表,自行陳詞指有至少2500頁涉案文件,申請押後案件1年以作審視,並索取法律意見。法官陳慶偉自言「我成日都收呢啲電話,好多人覺得呢啲好濕碎。唔係好濕碎,唔好以為打個電話捉我唔到,最多罰幾千蚊」,最終只批准押後案件至9月20日再訊,以待檢視被告進度。

被告哽咽控訴「你唔好咁樣幫控方,2個禮拜點睇得晒咁多呀,你蝦我冇律師逼死我啫咁樣,成為司法下嘅犧牲者」。

被告陸志榮今自行申請押後案件一年;控方則反對押後,另提出交付羈押申請,並希望法庭指示被告存檔證據、索取法律意見及訂立時間表。被告交代上月21日收到警方5個文件夾逾2500頁文件,一周前再收到9個文件夾,自己尚有工作及高堂需要照顧,未能閱畢所有文件,需時閱覽文件、核對通訊紀錄後,再行索取法律意見,故申請案件押後一年。

被告陸志榮。
被告陸志榮。

陳官警告被告「而家面對非常嚴重嘅指控,最好嚴肅處理,聽落去(你)要核對下啲人啲事,似乎係你做」,一旦定罪或會判監。陳官又言「我成日都收呢啲電話,好多人覺得呢啲好濕碎。唔係好濕碎,唔好以為打個電話捉我唔到,最多罰幾千蚊」。陳官直指「我唔會畀你睇晒啲文件,如果你每日抽15分鐘睇3版紙」,考慮押後2至3星期。被告哽咽控訴「你唔好咁樣幫控方,2個禮拜點睇得晒咁多呀,你蝦我冇律師逼死我啫咁樣」。被告與陳官爭持一輪後,終押後至下月20日再訊,以檢視被告進度再作定奪。被告揚言陳官「偏幫控方,唔使審㗎喇,玩完㗎喇,就算搵律師都冇用,(我)成為司法下嘅犧牲者」。

58歲廣告設計員陸志榮被控於2021年去年5月至7月期間多次以電話及傳真電話作出妨擾行為,即使得2名區域法院法官書記多次收到與法庭事務無關的電話,干擾司法機構運作妥善執行。 被告另外同時被控去年5月26日至5月31日之間,以及於同年6月1日至7月6日之間在香港,無合理因由而不斷打電話往一位區域法院10樓區域法官的辦公室電話;於同年5月27日至5月31日之間,以及6月1日至7月6日之間,不斷打電話往一位區域法院2樓區域法院法官的辦公室電話,旨在對該區域法院法官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的憂慮。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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