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外訪卻棄保潛逃 許智峯藐視法庭罪成官擇日宣判

2022-06-02 11:30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前年宣布流亡海外,律政司指控許提供錯誤訊息誤導警方相信他完成外訪後會回港受審,亦沒有按原定保釋條件出庭應訊,事後加控許4項藐視法庭罪。陳慶偉法官今在高等法院裁定許智峯藐視法庭罪成,並指許與丹麥政客編造虛假的外訪行程及邀請函,明知其法庭聆訊的詳情亦故意缺席,屬有計劃犯案。陳官需時考慮,將擇日宣判。 

許智峯缺席聆訊,亦沒有代表律師到庭。陳慶偉法官經考慮呈交法庭的證據後,認為毋庸置疑的是許智峯確實向警方及法庭提供虛假的外訪行程及邀請函,其律師只是按其指示行事,而且許獲准保釋後親自簽署其保釋文件,完全清楚他需依時歸押的責任,可看出許是故意違反保釋條件。

許應律政司要求在2020年10月20日及11月18日,向警方提供聲稱由丹麥議會發出的邀請函副本,香港與哥本哈根的來回電子機票副本,以及外訪行程副本,及後獲准在2020年11月30日離港遠赴丹麥。許在Facebook發帖表明有意離港流亡海外,丹麥政客Anders Storgaard亦在Facebook表示該外訪行程只是煙幕,實際是協助許離開香港。陳官認為種種證據顯示許是有計劃地逃離香港,故意誤導法庭取消他限制離港的保釋條件。

由於許智峯故意欺騙法庭,又在Facebook發帖表示他收到警方就本案發出的通知及有關法庭文件,但他公開鄙視法庭,進一步對香港司法制度表示不滿,可見他是有計劃欺騙法庭及不出席聆訊,導致法庭程序延誤和中斷,妨礙司法公正,損害公眾對香港司法系統的信心,故裁定許智峯藐視法庭罪成。律政司希望陳官判處監禁式刑罰,准予按彌償基準評定訟費,以及簽發手令拘捕許智峯,惟陳官認為現毋須另外簽發手令,需時考慮判刑,將擇日開庭宣判。

法庭記者:劉曉曦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