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安心出行」進遊戲機中心 電腦技術員准簽守行為2年了事

2022-08-26 11:21

被告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了事。 資料圖片
被告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了事。 資料圖片

35歲電腦技術員於去年11月在觀塘廣場一間遊戲機中心內,使用虛假的「安心出行」到訪紀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同意案情,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林子勤令被告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了事。

案情指,於去年11月21日,警員前往觀塘一間遊戲機中心查牌時,發現被告使用假安心出行,被告隨後稱因擔心政府追蹤個人資料而使用。

被告葉志達(35歲,電腦技術員)被控於2021年11月21日,在觀塘開源道68號觀塘廣場1樓「遊戲天地」意圖妨礙達到公正的目的,而提供虛假「安心出行」應用程式上的到訪記錄,以企圖誤導警員19058。

法庭記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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