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合力姦菲傭案 事主認擅用潤唇膏被投訴後憎恨涉案家庭

2022-08-10 16:57

被告黎芷珊(左)及陳暹德(右)。
被告黎芷珊(左)及陳暹德(右)。

兩夫婦4年前涉嫌要求菲傭入主人房上牀,妻子在旁協助丈夫強姦菲傭。兩夫婦被控強姦及協助強姦等4罪受審,菲傭今接受辯方盤問時表示起初她與兩名僱主關係良好,她被指責廚藝差勁及弄壞電飯煲,亦曾在沒有僱主批准下拿走了一支新的潤唇膏使用,她認錯並承認自己有不誠實的地方,她更承認事後不喜歡甚至憎恨涉案家庭。

48歲男被告陳暹德被控於2018年1月21日,在元朗洪水橋洪福邨洪溢樓某單位,企圖強姦和強姦X。36歲女被告黎芷珊則被控於同日同地非禮X,以及協助和教唆陳暹德強姦X。

辯方大律師林芷瑩盤問X時,X指自己受僱時喜歡兩名被告教導她煮餸,因為她希望學會如何煮餸。X指自己曾被兩名僱主指責廚藝差劣,但沒有被罵其內衣褲曾與主人一家衣服一起洗。X承認受僱時曾被罵弄壞了電飯煲,但X解釋電飯煲並非她弄壞,而是「電飯煲用得耐先會壞」。

林指X曾拿走僱主的一支潤唇膏,X解釋:「我無真係偷,我當時嘴唇爆裂,只係用左一次」,承認次被告黎芷珊因此事帶她到中介作投訴,而她當時亦認錯及向黎道歉。X指洗手間有多支新的潤唇膏,坦承她沒有事先得到僱主同意自行拆開使用,用完潤唇膏後亦沒有告知僱主,故她認錯及承認有不誠實的地方。

X在2017年11月曾向黎傳訊息指:「感謝太太,感激有這麼好的僱主,我知道你有多好」,黎訊息指「我們並不是想投訴你,只是希望你做得更好」。潤唇膏事件發生後,黎指:「我可以炒咗你,你在香港不會找到工作」,X則不停道歉並指「我不會再犯了,你可以扣我人工,我真的十分抱歉」,X承認事後自己不喜歡甚至憎恨涉案家庭。而她為了處理家庭事務,在2018年1月遞辭職信,一個月通知期後可正式離職。X指黎即使在她辭職後,對她態度惡劣,又在其子女面前責罵她,故更加憎恨黎,而且目睹黎對待子女態度差的情況,間接傷害了同樣有子女的X。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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