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物業代理涉收賄代夾公仔店洽減租 准保釋押9月訊
2022-07-28 12:50
56歲女物業代理涉與同齡男友在前年疫情期間,向一名夾公仔店租戶索取及收受賄款共41,000元,以助對方跟業主洽商減租及續租。女物業代理被控代理人接受收益等6罪,其男友則被控1項偽造帳目罪,兩人今於九龍城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22日,以待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獲裁判官崔美霞批准。二人各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期間需居於報稱地址,如有更改需在24小時內通知廉署,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
女被告鍾繡文(56歲,物業代理)被控3項代理人接受收益、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2項煽惑他人提供虛假資料。控罪指,她分別於2020年7月9日、8月10日、9月24日及10月28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該租戶收受三筆共21,000元的賄款及索取另外一筆20,000元的賄款,作為協助該租戶與業主Joywell Corporation Limited洽商調減每月租金及續訂租約的誘因或報酬。
鍾另被控於同年7月7日及30日,非法煽惑租戶Ng Ching-yat,不誠實地向Joyful Land Amusement Limited的核數師提供招致營運開支的虛假資料時,使用5張看來由裝修承辦商Keda Industries Limited發出的收據,而收據顯示有關承辦商向該租戶提供服務而收費。
男被告伍志鴻(56歲,物業代理)則被控一項偽造帳目罪名,即於同年7月7日捏改上述其中3張為會計用途而製備的虛假收據。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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