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訊期間情緒激動持刀圖傷人 水手認罪還柙候判

2022-07-28 11:27

當日其中一名傷者送院。資料圖片
當日其中一名傷者送院。資料圖片

去年任職水手的男子於小額錢債審裁處申索聆訊期間涉持刀傷人,警方到場拘捕涉嫌傷人男子。35歲男子今於荃灣法院承認兩項意圖傷人罪,暫委法官韋漢熙將案件押後至8月12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還柙。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在壓力大下犯案,平時是一個奉公守法和斯文的人,因此案令他在兒子4個月大時被還柙。韋官在庭上指被告行為發生在法庭,辯方回應被告只是一時衝動,並非對法庭有敵意。韋官又向控方了解兩位事主目前傷勢,得悉第一位事主在接受心理治療,第二位事主則仍在接受康復治療,且受傷的手指屈曲有困難。

案情指,約3年前3位事主與被告當時仍未婚的妻子共同創業,去年6月,3位事主與被告妻子就分配業務資金發生爭執並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出席聆訊,期間被告問3位事主會否道歉,並從背包拿出總長32厘米的菜刀欲攻擊3位事主,被告揮舞菜刀期間兩位事主舉臂阻擋,另一位事主隨審裁官逃去,兩位事主便趁機則由正門逃出庭,被告追趕不果後報警自首。

被告在警誡下稱3位事主威脅及騷擾其妻,在聆訊下求助審裁官但其並無幫助,因而被告感到無助下一時衝動,拿出菜刀向兩位事主揮斬5至6下。

35歲被告蔡文遨,職業報稱水手,兩項意圖傷人罪指被告於去年6月23日在深水埗通州街501號西九龍法院大樓B座5樓24庭意圖使柯嘉熹及陳啟軒身體嚴重傷害。

法庭記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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