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申請引渡文子星 官裁定2項越獄控罪表證可作交付拘押令

2022-07-08 17:03

被告文子星。 資料圖片
被告文子星。 資料圖片

印度政府早年向疑犯文子星(Ramanjit Singh)發出紅色通緝令,指他涉嫌在當地教唆及協助越獄、策劃恐怖活動、劫獄後連串妨礙司法公正等,要求港府將其引渡回國受審。裁判法院2019年裁定越獄非可引渡罪行,印度政府及文就此反覆上訴,高院上訴庭去年作最終定論駁回文的上訴,下令將案件交還裁判法院處理交付審訊程序。裁判官彭亮廷今在東區法院聽罷印度政府一方及文子星一方陳詞後,裁定文所涉的3項越獄罪中,其中2項有足夠表面證據作出交付拘押命令。

裁判官裁決後指,被告有權就聆訊結果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代表印度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華偉思特別指出,被告現時正申請酷刑聲請,相關程序尚待處理,因此他在此期間不能被移交。華偉思又建議如有需要,酷刑聲請與上訴可同時進行以節省法庭時間。

被告文子星(33歲)2016年6月在印度被捕,兩個月後棄保潛逃來港,之後疑多次匯款予印度親戚用作協助同黨劫獄,同年11月27日發生持槍劫獄事件,6人因此成功逃脫。文所涉的罪行總計達21條,其中18條屬可引渡。法庭已裁定2項越獄罪有足夠表面證據向文作出交付拘押命令,將由行政長官決定是否把他引渡受審。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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