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東爭產案|官下令霍麗娜支付二三房直至去年12月13日訟費

2022-07-06 18:17

法官下令霍麗娜須支付二三房直至去年12月13日的訟費。
法官下令霍麗娜須支付二三房直至去年12月13日的訟費。

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爭產案,今年初達成和解告一段落,家族已簽妥一份保密和解協議。與訟各方早前以同意傳票方式處理爭產案訟費申請,其中有關長房次女霍麗娜申請,法官陸啟康今午於高等法院公布判詞,下令霍麗娜須支付二三房直至去年12月13日的訟費。

陸官引述二三房代表大律師王則左指,一般由放棄訴訟者支付訟費,霍麗娜於開審前去年12月13日發出不妨礙權益信予二三房,提出一同放棄申索達致和解,可見其申索無勝算。霍麗娜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則指霍麗娜去年12月13日已發出不妨礙權益信,故若霍麗娜應付訟費,命令應屆該日為止。陸官同意本案因長房內鬥殃及池魚,故二三房應得訟費,惟發信日後二三房仍造成了不必要訟費開支,故下令霍麗娜須支付二三房直至去年12月13日為止的訟費,餘額由聆案官定奪。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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