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改稱無被襲擊 海關督察被判簽守行為18個月了事
2022-06-21 13:55
34歲海關督察的妻子思疑丈夫搞婚外情,更偏袒情敵將自己迫走和棄女於不顧,二人在海怡半島的宿舍內發生爭執,情緒激動下發生肢體碰撞。該名海關人員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被告妻子供稱,二人婚後關係轉差,案發時已分房睡,但被告凌晨回到家後不斷敲門試圖闖入,她提起外遇一事,爭執期間失重心跌下,肩部和頭部均有傷。不過她在辯方盤問時確認被告無襲擊她,暫委裁判官何慧嫻聽取證人供詞後,接納控方提議,下令被告自簽1500元守行為18個月了事。
被告妻子何紀慰表示,當日被告凌晨回到家中後不斷敲門要求她開門,何因不想與他發生衝突而無照辦。被告最終成功找到鑰匙將房門大力開啟,甫入門便嚷説:「你唔可以鎖門,因為呢間房唔係你嘅,間屋都唔係你嘅。」二人之後開始爭吵,何重提看到被告與其女友的對話記錄,批被告「點解你要夾埋外人趕走我扔底個女?」又說自己「返全職餵人奶,你就喺出面玩女人!」被告聞言反稱:「你慳啲啦,個女無食你啲奶,佢係食奶粉嘅!」
何形容雙方情緒都很激動,被告捉住她前臂令她動彈不得,在拉扯下她失重心跌落旁邊的嬰兒床,因害怕被告繼續施襲遂盡快起身。何感覺左肩拉傷,頭部撞至腫起和「暈暈哋」,待被告離開房間後將門鎖上,並報警處理,她隨後被送往醫院治理。
辯方大律師馬維騉盤問時引述醫護員和警員的書面供詞指,看不到被告有表面傷痕。何稱不知道其中原因,但肯定自己頭部有腫脹。她又表示本來不打算到醫院驗傷,因警員稱「怕麻煩」,這樣做有機會令她失去贍養費,「搞到自己好可憐」,但與友人商討後終決定報警。辯方又指出,被告根本無襲擊何,何確認說法。
被告余元中被控於2021年4月3日在海怡半島御庭園御林居一個單位內,襲擊女子何紀慰,因而對她造成身體傷害。庭上透露,被告現時正與何辦理離婚手續,二人曾為女兒的撫養權要求家事法庭處理。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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