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猝死死因研訊|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自然 建議中介應保存合約期內資料

2022-06-15 10:38

死者友人Rio Borlasa Mananquil。 資料圖片
死者友人Rio Borlasa Mananquil。 資料圖片

46歲菲傭2016年底來港為美孚一戶人家工作,曾投訴工作過勞,3個月後辭職通知期內在僱主單位內猝死。死因裁判官何俊堯今早於死因庭考慮到本案證據有限,開放死於自然及死因存疑2個選項予陪審團裁斷,2男2女陪審團退庭商議4小時後,認為死者死因不詳,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

陪審團裁定死者2017年4月4日死於女僱主住所,死因不詳,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陪審團向警方提出建議,指如事件涉及違規行為或人身傷亡,警方應即時向中介提取《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內列舉外傭之一切文件,包括合約、交往文件、資訊紀錄等。警方為母語非本地話人士錄取口供時,應主動提出能提供翻譯服務,並以書面紀錄其選擇及原因。

陪審團另向勞工處建議中介應紀錄《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內列明資料並妥善保存,保存期不得少於僱傭合約有效期;而外傭身體狀況之紀錄及報告,包括驗身報告、醫療紀錄等,並由僱主及外傭各自存檔備份。至於發牌時需考慮加入相關牌照考核制度,確保中介正確和充份認識現行勞工及外籍傭工法例和權益。另外處方應製作一式三份外傭入職清單範表,要求中介在簽約時向雙方清楚解釋其義務及權益,包括投訴和求助渠道,簽署確認,由三方保管。

何官認同陪審團建議合適,懷疑本案中介沒有保留涉案紀錄,違反了上述實務守則或法律,交警方跟進,如有需要轉介其他部門;而調查警員未獲僱主告知勞資雙方有分歧,影響調查方向,何官認為問題嚴重,同樣交由警方跟進。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向陪審團解釋要斷定死者死亡地點,急症室醫生指死者於醫院證實死亡,惟有救護員等證供顯示死者送院前數小時已經身故。何官引述法醫證供沒有明確指出其死因,可算死因不詳,法醫亦傾向死亡為自然發生。何官提醒本案中部份事項未有足夠裁斷基礎去裁定死者精神情緒壓力誘發器官功能缺失,包括案中未知死者有何功能缺失、情緒壓力有多嚴重等,有眾多不詳。

何官總結因本案證據有限,死者死因不明確,故開放2個選項:死於自然及死因存疑,陪審團可基於相對可能性考慮,如信納法醫結論指死者死於自然疾病,陪審團應裁定死於自然;如認為有其他可能原因引發死者死於自然,但缺乏證據,陪審團應裁定為死因存疑。

菲律賓籍死者Leonita Arcillas Quinto 2016年12月11日來港,到美孚新村一所住戶工作,協助照顧一家四口包括女僱主、丈夫以及一對兒子,翌年3月19日辭職,4月4日離世。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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