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涉管武擬不認罪押8月中審 程式設計師涉管有爆炸品擬認罪

2022-06-09 17:16

案件今於區域法院提訊
案件今於區域法院提訊

42歲程式設計師及62歲裝修工涉於前年2月,在粉嶺管有化學品、箭、煙火棒等物品,前者被控管有爆炸品罪,後者則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電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3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提訊,辯方指程式設計師擬認罪,還押至明年1月13日正式答辯;裝修工則擬不認罪,排期於明年8月14日審訊,預計審期7日,暫定傳召4名市民、3名警員及6名專家,候訊期間續准保釋。

被告依次為42歲程式設計師黃智榮及62歲裝修工人張煜球。黃被控於2021年2月8日,在粉嶺榮福中心對出近馬路及聯捷街交界的行人路,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約17.4公斤的硝酸鉀、約2.8公斤的氧化鐵、約1.8公斤的鎂、約1.2公斤的硫磺、將1.4公斤的煙火棒、約260克的鞭炮、3套無線電遙控裝置、一條USB線,及兩個電子磅。

張則被控於同日在榮福中心2座一單位,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69支箭、45個箭頭、5枝弓、2支電槍、8支伸縮棍、1個鉗及一套螺絲批,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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