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一帖睇 打工仔條數應該點計?

2022-06-09 16:25

立法會今日三讀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最快2025年實施。不少打工仔對有關安排感到混亂,以下為各打工仔解答取消強積金前後的安排分別:

●什麼是強積金對沖?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在特定情況下終止僱傭合約,可獲得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企業可以使用僱主部份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抵銷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

●領取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的資格

遣散費: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

條件:僱員因裁員而遭解僱/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在 期限屆滿後,因裁員的理由沒有續訂合約/僱員遭停工

長期服務金: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5年;

條件:僱員遭解僱,但並非基於以下原因: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因裁員而遭解僱;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在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僱員在職期間死亡/僱員因健康理由而辭職/65 歲或以上的僱員辭職

●不具追溯力,生效前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仍可被對沖。

案例:假設員工月入20000元,受僱6年,強積金自己及公司月供各5%,即雙方各1000元。第六年僱主不續約後,員工以申領長期服務金,即以月薪20000元的三分之二乘以6年服務年期,得出80000元長期服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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