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被加控4項藐視法庭罪缺席聆訊 擇日頒書面判詞

2022-02-24 12:48

許智峯今日缺席聆訊及沒有律師代表。資料圖片
許智峯今日缺席聆訊及沒有律師代表。資料圖片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前年赴丹麥後宣布流亡,律政司事後加控許4項藐視法庭罪,指控許沒有按原定保釋條件出庭應訊,亦在離港前提供錯誤訊息誤導警方相信他完成外訪後會回港受審。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許智峯缺席聆訊及沒有律師代表,律政司指許在Facebook帖文提及本案的法律程序、審訊日期及主審法官等訊息,顯示出許知悉本案詳情但決意缺席,以及沒有按法庭指示呈交與案件相關的證供。陳慶偉法官聽畢律政司單方面陳詞後需時考慮,將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代表律政司的陳浩淇大律師指,許智峯本月初在Facebook發帖向公眾透露本案的進度,許表明律政司去年10月對他追加4項刑事藐視法庭的指控,指他分別於4宗案件缺席聆訊及違反保釋條件,要求他在本年1月31日到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席前應訊,而法庭突然發信通知他1月31日的審訊檔期需騰空,將案件押後以配合控方律師的檔期,可見許十分清楚本案的法律程序及進度。

陳另指許故意向警方提供錯誤訊息,與丹麥政客編造虛假的外訪行程及邀請函,亦令法庭批准他離港執行公務外訪,而許到埗後亦一直安排家人離港,顯示他早有計畫全家潛逃,更從沒有訂回港機票。許沒有返港令他所涉及的4宗刑事案件,只得一宗成功排期審訊,嚴重阻礙司法工作。

許智峯與林卓廷、曾焌熙、鍾凱研被控於2019年7月6日「光復屯門」遊行期間,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要求他人刪除相片及損毀他人手機。該案的其餘3名被告已排期在2022年11月7日起進行為期8日的審訊,而許另涉2020年5月衝擊立法會主席台阻撓內務委員會會議、2020年在「國歌法」二讀及三讀期間在立法會主席台「丟腐爛植物」,該3案則未有案件排期。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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