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涉坐霸王的認3項控罪 兩案合判戒毒令及賠償

2022-04-28 11:38

無業男被判戒毒令及賠償損失予事主。
無業男被判戒毒令及賠償損失予事主。

26歲男子涉搭的士時,向司機訛稱用手機「轉數快」支付車資,但實際上並無匯款。警方昨日將其拘捕,並起訴他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及1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宣判,被告承認三項控罪。因被告於去年被控管有危險藥物待判,故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今兩案一併處理,判被告戒毒所命令,及即時現金賠償損失予事主。

控方指被告曾有4次不誠實紀錄,並於去年被控管有危險藥物。辯方求情指,被告十分後悔並覺得自己無知,希望還有機會可以照顧自己兒子,並成為小朋友的榜樣。

案情指被告二度出示「轉數快」紀錄予的士司機,但於離開之後並無確認轉帳,且以找贖為由獲得現金。被告在2022年3月31日被警誡之下,稱:「冇錢俾的士,不如呃的士佬幾百蚊買啲嘢食」。

被告羅梓濠(26歲,無業)被控於2022年3月21日及26日,在尖沙咀漆咸圍1至3號多福大廈外,分別以欺騙手段不誠實地取得李強和王文傑的服務,即乘坐的士及的士車資港幣144.7元和202.3元;及於同年3月21日在藍田啟田道50號的商場外,虛假地表示以轉數快轉賬港幣500元至李強轉數快賬戶,從而不誠實地向對方取得港幣300元。黃官最終判被告戒毒所治療,並立即現金賠償事主。

法庭記者:華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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