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業主未履行清拆令 各被罰款逾6萬元
2022-04-27 11:38
兩名業主由於一直不遵從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拆卸分別位於北角和赤柱物業的違例搭建物,本月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各被判罰款逾6萬元。兩宗個案涉及北角英皇道和赤柱正灘的單位,
其中涉及北角商住大廈的個案,有關業主因違例搭建面積約70平方米的平台,於2019年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1.9萬元。由於該名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再次提出檢控。該業主於本月21日再次被定罪及罰款6.5萬元。
另一宗個案則位於赤柱正灘,違例搭建物面積約54平方米,業主於2015年及2019年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共約4.4萬元。由於該名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提出第三次檢控。有關業主於本月14日再次被定罪及罰款63,200元。
屋宇署發言人指,會繼續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採取執法行動,又指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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