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爆竊寫字樓偷卡購物 無業男還柙5月再訊

2022-03-25 15:22

被告被控2項入屋犯法罪及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資料圖片
被告被控2項入屋犯法罪及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資料圖片

五旬無業男子涉嫌潛入灣仔及九龍灣辦公室偷取他人的信用卡和提款卡,之後到四處碌卡消費。被告被控2項入屋犯法罪及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今天(25日)被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將於5月20日再應訊,以待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及檢取證物,期間須要還押候訊。

報稱無業的52歲被告侯永森被控於2022年3月21日,在灣仔告士打道中國恆大中心12樓作為侵入者,進入該建築物,意圖在該處偷竊屬於梁欣欣的3張信用卡;及在同年3月23日,於九龍灣宏照道企業廣場5期2座23樓,意圖在該處偷竊譚可怡的一張信用卡及一張提款卡。

他另被控於今年3月23日,在港鐵九龍灣站10號舖的便利店,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表示自己是上述譚姓人士信用卡的真正持有人,並獲授權和有權使用該信用卡,支付1把雨傘、1盒香煙及1包紙巾的款項,從而不誠實地取得上述貨品;及同日在九龍灣德福廣場一期F22號舖「馬拉松」,以欺騙手段、即虛假手段表自己是上述譚姓人士信用卡的真正持有人,並獲授權和有權使用該信用卡,支付1條黑色短褲、 1件黑色風褸、1件深藍色衫及1個膠袋的款項,從而不誠實地向太古資源有限公司取得該貨品。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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