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前保險代理認串謀詐騙及偽造呃佣金 各判囚37個月及1年

2022-03-17 17:29

案件今日在荃灣法院判刑。
案件今日在荃灣法院判刑。

前宏利人壽保險高級經理涉嫌訛稱10份保單由其下屬處理,兩人詐騙佣金共逾75萬元,被控串謀詐騙及偽造罪。兩人早前承認控罪,法官譚思樂今於荃灣法院判刑指,本案涉違反誠信,保險公司在案中蒙受損失,須判處阻嚇性刑罰,分別判兩人入獄37個月及12個月。

譚官指,兩被告的行為令宏利蒙受利潤損失,涉違反誠信。譚官指首被告田德浩為主腦,就1項串謀詐騙罪及5項偽造罪判監37個月。就次被告譚文燦的串謀詐騙罪判監12個月。

辯方求情指,首被告田德浩任職保險業多年,在壓力下犯案,現任職的士司機,他已深感悔意,承認日後奉公守法。次被告譚文燦患心臟問題,曾進行手術。他在保險事業陷入低潮時,感到絕望而答應田為保單的經辦代理。辯方續指次被告沒有接種新冠疫苗,現時監獄爆疫,他若被判監恐病情惡化,望法庭判處緩刑。

47歲被告田德浩及56歲被告譚文燦,同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違反普通法。田另承認5項偽造罪,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

案情指,田案發時任職宏利高級分行經理,譚文燦為其下線代理。經辦保單的代理若售出宏利產品,會獲發放佣金,而其上線經理則會獲發管理佣金及或獎金。

2017年12月,宏利接獲10份由田提交的保單申請表,申請表看來由9名人士簽署為投保人,並由譚簽署為經辦代理。譚從中獲發放佣金共逾47萬元,田則獲發放佣金共約28萬元。據廉署調查,二人曾協議在田獲取的保單申請中,填報譚為經辦代理。惟譚並沒有售出上述保單或與相關投保人會面。當中5名投保人確認從未申請有關保單,而田在他們不知情下偽造相關申請表。涉案首期保費均由田安排向宏利支付,而譚則將他收取的佣金轉交予田。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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