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前保险代理认串谋诈骗及伪造呃佣金 各判囚37个月及1年

2022-03-17 17:29

案件今日在荃湾法院判刑。
案件今日在荃湾法院判刑。

前宏利人寿保险高级经理涉嫌讹称10份保单由其下属处理,两人诈骗佣金共逾75万元,被控串谋诈骗及伪造罪。两人早前承认控罪,法官谭思乐今于荃湾法院判刑指,本案涉违反诚信,保险公司在案中蒙受损失,须判处阻吓性刑罚,分别判两人入狱37个月及12个月。

谭官指,两被告的行为令宏利蒙受利润损失,涉违反诚信。谭官指首被告田德浩为主脑,就1项串谋诈骗罪及5项伪造罪判监37个月。就次被告谭文灿的串谋诈骗罪判监12个月。

辩方求情指,首被告田德浩任职保险业多年,在压力下犯案,现任职的士司机,他已深感悔意,承认日后奉公守法。次被告谭文灿患心脏问题,曾进行手术。他在保险事业陷入低潮时,感到绝望而答应田为保单的经办代理。辩方续指次被告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现时监狱爆疫,他若被判监恐病情恶化,望法庭判处缓刑。

47岁被告田德浩及56岁被告谭文灿,同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违反普通法。田另承认5项伪造罪,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1条。

案情指,田案发时任职宏利高级分行经理,谭文灿为其下线代理。经办保单的代理若售出宏利产品,会获发放佣金,而其上线经理则会获发管理佣金及或奖金。

2017年12月,宏利接获10份由田提交的保单申请表,申请表看来由9名人士签署为投保人,并由谭签署为经办代理。谭从中获发放佣金共逾47万元,田则获发放佣金共约28万元。据廉署调查,二人曾协议在田获取的保单申请中,填报谭为经办代理。惟谭并没有售出上述保单或与相关投保人会面。当中5名投保人确认从未申请有关保单,而田在他们不知情下伪造相关申请表。涉案首期保费均由田安排向宏利支付,而谭则将他收取的佣金转交予田。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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