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爭產案|大和解失敗 二房三房不同意協議條款下月7日續審

2022-01-28 14:51

左起:霍麗娜、霍震宇、霍震寰。 資料圖片
左起:霍麗娜、霍震宇、霍震寰。 資料圖片

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爭產案,訴訟各方自上周二起商討庭外和解協議,長房與霍英東基金已達成和解協議,但二房三房並不同意有關協議的所有條款,希望爭產案繼續審訊。主審法官陸啟康對如此的案件發展感到失望及不解,本案源於長房及家族公司的爭議,現在則因二房三房的決定而令案件需續審,案件押後至農曆新年後2月7日上午10時續審。

代表二房三房成員的王則左大律師指,二房三房成員不同意和解協議的所有條款,故認為案件應盡快續審。陸官指長房兄弟姊妹之間已達成共識,難以想像案件押後多日後,出人意料的結果卻是二房三房不願達成協議。王補充指,二房三房很高興長房解決了有關家族公司股票回購爭議,但今日中午亦收到逾70頁的修改文件,內容有些不止與本案相關的條款,而身在海外的二房三房成員不能完全同意和解協議的所有條款。

陸官指本案的關鍵人物一直是長房兄弟姊妹及家族公司,現在卻告知法庭因為二房三房的決定,令全案需要繼續審訊,陸官對此表示大惑不解並感到失望,雖然法庭不能參與有關和解協議的討論,但在考慮訟費命令時,法庭必須考慮到哪一方需要負上責任去承擔本案訟費。

陸官又表示經過多日商討後,本來預計假若不能達致全面和解亦可達成部分和解,而陸官得知二房三房不同意協議後無言以對,亦指明此並非一個好消息,陸官也不希望有任何一方最終需支付本案龐大的訟費。陸官考慮到審訊如押後至下周一繼續並無意義,直接把案件押後到農曆新年假期後,在2月7日上午10時再續。

本案原告之一、長房三子霍震宇離開法庭時,被問及「會否對今日的結果感到失望?」,他回答說:「少少遺憾」,而被問到「有否想過二三房會不同意和解協議?」,他則回答:「No Comment(無可奉告)」。

原告方為長房三子霍震宇、長女霍麗萍、次女霍麗娜,被告方包括長房長子霍震霆、次子霍震寰、二房三房成員及多間家族公司。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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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6:02

霍震宇離開法庭。
霍震宇離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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