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員及17歲生認串謀印製港獨傳單展開「紐頓研訊」 官押後裁決及判刑

2022-01-17 14:14

被告黃俊偉。 資料圖片
被告黃俊偉。 資料圖片

45歲女文員及17歲男生前年製作及派發港獨傳單被控,2人今早於區域法院各承認一項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後展開了「紐頓研訊」,控方指單張中主張港人「建軍」「抵抗赤化」,必然意指暴力手段。辯方反駁控方說法無異於想像,抵抗方法不止暴力一途。《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押後研訊裁決及判刑至本月31日下午,以待索取男生一系列報告,並拒絕女文員保釋候判申請,期間2人須還押候判。

署理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便指,因應辯方求情內容,欲釐清被告認罪代表犯案兼具引起憎恨、激起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依法制定的事項、慫使他人不守法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控罪詳情中4項意圖。

辯方代表大律師關文渭隨即反對,批評控方「搬龍門」,得悉被告認罪後得寸進尺,認為本來4項意圖以「或」來連接,代表犯案時符合至少1項意圖便可,法庭可觀乎刊物自行判斷符合哪幾項意圖以量刑。吳加悅提到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一項受雙方爭議,輾轉申請修改控罪詳情獲准,以「及」來連接其餘三都,以「及/或」連接煽惑暴力。

案情指,45歲女文員曹雪芯及17歲中五男學生黃俊偉前年5月左右在旺角鳩嗚團的政治活動中相識,黃應曹要求設計港獨單張,從網上下載黑洋紫荊等圖像以電話設計,傳單中有中文字句包括「香港人要獨立建國!香港人要取回主導權!抵抗赤化,唯有獨立,香港人,建軍!建國!」。前年10月初2人以WhatsApp通訊,曾討論雙面印刷等事項,曹則在辦公室印製單張。保安同年12月11日在巡邏時拾得2張涉案單張,追查閉路電視後,發現曹在灣景中心大廈1樓附近展示分發擺放傳單,部份被吹到地上,撿取了共100張傳單,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曹承認傳單屬自己所有,其後被捕,警誡下稱視文宣為「未成事嘅夢想」。警方隨後拘捕黃,黃警誡下稱「佢之前叫我幫佢設計文宣,佢有冇派我就唔知喇」,隨後再在錄影會面中承認曾數次設計單張,曹答應以請客食飯作回報,又曾在旺角購物團向黃展示成品,惟黃拒絕幫忙派發傳單。

其後控辯雙方爭議曹犯案時有否意圖煽動他人使用暴力,遂展開「紐頓研訊」(Newton Hearing),惟控方沒有帶備涉案單張證物到庭。吳加悅指應循脈絡理解單張,當中內容提到要「獨立建國」,「抵抗赤化」,主張港人「建軍」,加上黃承認黑洋紫荊染紅代表沾血設計,故唯一推論應為煽動人使用暴力抵抗中央及港府。

關文渭求情指涉案共110張傳單,犯案規模細小方法原始,曹僅曾到灣景中心大廈一處派發,整個犯罪串謀拙劣,其中單張中亦只有香港獨立及建軍兩處與本地政制不符。關文渭續指曹為人單純粗疏,無政治聯繫,報稱的旺角購物團活動組織鬆散,本罪刑期上限2年,而曹現在已還押226日,期間行為良好,相等於已服刑11個半月,希望法庭扣減認罪刑期後,判處曹監禁7個月或以下。

45歲女文員曹雪芯及17歲中五男學生黃俊偉同承認於2020年5月至12月11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其他改變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及/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刊物。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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