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東遺產爭奪案|開案陳詞透露霍英東藉發展「南沙」地產界再現雄風

2022-01-11 14:51

霍英東生前欲把南沙打造成「廣州的上海浦東」。
霍英東生前欲把南沙打造成「廣州的上海浦東」。

霍家第二代爭産案,今日在高院展開為期82日的審訊,代表原告霍麗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诲開案陳詞提到霍英東故鄉為番禺縣,他認為南沙是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地帶,而發展南沙並非只為公益,霍英東亦曾指:「我是搞企業的,也是要發財的」,南沙大幅土地約1萬1千畝,約9平方公里,對比下香港中西區面積則是13平方公里,故霍英東「腦海好多計畫,想實現『南沙之夢』,把南沙打造成『廣州的上海浦東』或『廣州的香港尖沙咀中環』」,希望在地產界再現雄風。

霍英東番禺建設基金有限公司與番禺政府簽訂《預繳土地協議》,旗下的東部公司需就南沙項目支付6億5282萬元。霍家南沙發展計畫的權益分兩股,當中一股由霍英東番禺建設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另一股由有榮有限公司持有。而在1997年6月11日,有榮有限公司以象徵式1元把該一股售予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合約的回購條款指明,有榮可在10年內(即2007年6月30日或之前)同樣用一元購回該一股。

霍英東基金在2012年的周年大會,霍震寰曾說:「我哋投資南沙,錯過咗香港地產的機遇,南沙攞3億就可以買到咁大福地,其實係好難得嘅機會,番禺發展有限公司同有榮一齊做,但我哋香港嘅資金唔夠支持南沙發展,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有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嘅收入,所以轉咗(一股)去先,去支持呢個發展⋯希望頂多幾年,再轉番(俾有榮)」。

而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在1997年至2007年一直借出貸款支持南沙計畫,以「打做返地產王國」。霍震寰在2012年曾向前特首董建華稱:「收尾知道投資南沙係長遠發展,最初唔係用霍英東基金,係用有榮⋯澳門娛樂公司有穩定收入,要靠娛樂公司個大水喉照住佢,有榮股份就轉左俾霍英東基金,用依筆錢去發展南沙」。惟發展南沙事與願違,負責發展南沙項目的「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唔夠錢」,最終需向番禺發展有限公司借貸去發展南沙項目。

涉案各方為長房5兄弟姊妹霍麗萍(Patricia)、霍震霆(Timothy)、霍震寰(Ian)、霍震宇(Benjamin)、霍麗娜(Nora),Beaulieu Enterprises Limited、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Henry Fok Estates Limited)、霍氏基金有限公司(Fok\'s Foundation Limited)、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Fok Ying Tung Foundation Limited)、Hong Kong Mortgage and Loan Corporation Limited、獲多寶有限公司(Waterborne Company Limited)及有榮有限公司(Yau Wing Company Limited)。

記者 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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