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東遺產爭奪案|今高院展開料審期72日 另10日結案陳詞

2022-01-11 14:28

霍震寰(左)及霍麗娜(右)。
霍震寰(左)及霍麗娜(右)。

已故全國政協主席霍英東遺產爭奪案,早於2012年由前任特首董建華及前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介入調停,簽訂「和解協議」達成「世紀大和解」,但及後長房姊弟之間指控二哥霍震寰涉嫌隱瞞家族公司有榮可於10年內以1元回購霍英東基金持有南沙項目權益的發展公司股權,涉及金額高達70億人民幣。長房三子霍震宇、長女霍麗萍、次女霍麗娜入稟並獲准重啟爭產訴訟。案件今於高等法院展開預計為期60日的審訊,主審法官陸啟康甫開庭即指60日審訊並不足夠處理本案,預計需要72日處理證供,另需10日作結案陳詞。霍霍宇預計下星期一出庭作供。

陸官提到本案各方的大狀開案陳詞需時4至5天,僅是代表長房次女霍麗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已需要多於一天作開案陳詞,預計下周一將傳召本案首名證人、長房三子霍震宇(Benjamin)出庭作證。陸官亦問到代表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律政司有否意圖干預本案時,翟指他在開審前已去信律政司,律政司回覆它已得悉本案,希望獲匯報案件進展。

涉案各方為長房五兄弟姊妹霍麗萍(Patricia)、霍震霆(Timothy)、霍震寰(Ian)、霍震宇(Benjamin)、霍麗娜(Nora),Beaulieu Enterprises Limited、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Henry Fok Estates Limited)、霍氏基金有限公司(Fok's Foundation Limited)、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Fok Ying Tung Foundation Limited)、Hong Kong Mortgage and Loan Corporation Limited、獲多寶有限公司(Waterborne Company Limited)及有榮有限公司(Yau Wing Company Limited)。

資深大律師黃仁龍代表霍震寰。
資深大律師黃仁龍代表霍震寰。

長房長子霍震霆由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代表、長房次子霍震寰由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及孫靖乾資深大律師代表、長房三子霍震宇由資深大狀Clifford Smith代表、長房長女霍麗萍由大律師劉祉仁代表、長房次女霍麗娜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薛日華代表、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則由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及文本立代表、有榮有限公司及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等則由資深大律師黃文傑代表。

代表長房次女霍麗娜資深大律師余若海率先開案,余指已故香港富豪暨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生於1923年,於2006年10月28日因淋巴癌病逝,享年83歲。余指長房次子霍震寰(Ian)當年向前特首董建華指,霍英東遺產約113億港元,多年來另把35.2億港元給予霍英東摯友、前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秘書長何銘思(又名何兆銘),負責內地南沙發展計劃的「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

左: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右:資深大律師杜淦堃
左: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右:資深大律師杜淦堃

余讀出著名傳記作家冷夏所著的《霍英東傳》,其中一章為「英美封殺 賤價賣星光行」:「英美聯手迫害」,當中指出星光行位於尖沙咀海旁,位置極佳,其中一個較大的租戶就是以經營中國工藝品為主,有中資背景的中藝公司。霍英東把星光行租予「中藝」,自然被港英視為親中的表現,美國駐香港領事將星光行列入「黑名單」,明確宣布所有星光行的租客都不能買賣美國貨,就連美國製造的那些收銀機也在禁售之列。如此一來,對租用星光行的商戶極為不便,受影響最大的是那間保齡球場和頂好百貨公司。

「英資公司乘人之危」的一章則提及,英資的置地公司窺准機會,找到霍英東,提出以3750萬港元收購星光行。置地乘人之危,大賺一筆,而霍英東卻損失慘重,完全是因為英美兩國的「政治迫害」所致。由於港英政府有意「封殺」霍英東的發展空間,霍英東迫於無奈,已經改變投資策略,以退為攻,步步為營,並逐漸淡出香港的地產市場。

庭內公眾席坐滿律師團隊,本案被告、長房次子霍震寰亦到庭旁聽。記者席預留18個座位,但僅有8名記者到庭旁聽,法庭開設延伸部分近112個座位予公眾旁聽,目測少於10人在延伸部分旁聽,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亦坐在延伸部分旁聽。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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