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槍會涉違例沒清理射擊殘餘物 持牌人否認控罪

2021-12-29 17:56

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
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

香港槍會被指在位於荃錦公路的會址遺下射擊殘餘物,但沒有按規例妥善清理,去年遭水務署控以「放置物質於水務設施內」的傳票控罪,獲判罪名不成立。警方日前再發傳票,控告香港槍會持牌人、弘立書院營運總監周啟承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周否認控罪,暫委裁判官鄧子楷將案件排期至明年3月11日開審,預料將傳召1名警員作供。

傳票控罪指,被告(57歲,香港槍會持牌人兼學校營運總監)於2021年4月29日在新界荃灣荃錦公路10咪半香港槍會內,沒有遵從香港法例238章第23(1)條持有槍械或彈藥管有權牌照第18條,即持牌人沒有在射擊場關閉前,清潔射擊活動使用的彈藥或其部分,即6粒來自散彈槍子彈的白色膠塞。

翻查資料,周啟承現任私立國際學校弘立書院營運總監,曾於2017年代表香港參加第13屆全運會,參賽項目為男子飛碟雙向。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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