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枪会涉违例没清理射击残馀物 持牌人否认控罪

2021-12-29 17:56

案件今于西九龙法院首次提堂
案件今于西九龙法院首次提堂

香港枪会被指在位于荃锦公路的会址遗下射击残馀物,但没有按规例妥善清理,去年遭水务署控以「放置物质于水务设施内」的传票控罪,获判罪名不成立。警方日前再发传票,控告香港枪会持牌人、弘立书院营运总监周启承违反《火器及弹药条例》,案件今于西九龙法院首次提堂。周否认控罪,暂委裁判官邓子楷将案件排期至明年3月11日开审,预料将传召1名警员作供。

传票控罪指,被告(57岁,香港枪会持牌人兼学校营运总监)于2021年4月29日在新界荃湾荃锦公路10咪半香港枪会内,没有遵从香港法例238章第23(1)条持有枪械或弹药管有权牌照第18条,即持牌人没有在射击场关闭前,清洁射击活动使用的弹药或其部分,即6粒来自散弹枪子弹的白色胶塞。

翻查资料,周启承现任私立国际学校弘立书院营运总监,曾于2017年代表香港参加第13届全运会,参赛项目为男子飞碟双向。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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