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蘋果》記者認偷拍2女子裙底 准保釋押下月判刑

2021-12-23 14:20

被告丘庭亮。 資料圖片
被告丘庭亮。 資料圖片

有線《新聞刺針》及《蘋果日報》調查組前記者涉於今年9月在尖沙嘴港鐵站扶手電梯,偷拍2名女子裙底。被告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報告,被告准保釋候訊。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2名便衣警員案發當日下午巡經尖沙嘴港鐵站時,發現被告四處張望周圍的女子,形跡可疑。警員其後發現被告尾隨2名事主上扶手電梯,將手機放在她們裙底。警員之後在B2出口截停被告,並在其手機發現1段事主裙底及大腿的影片,長度為1分38秒。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出於性滿足犯案,懇求給予機會。

辯方求情指,被告初犯背景正面,犯案後有深切悔意。被告事後見了6次精神科醫生,報告指他已深切了解到自己問題,重犯機會不高。被告犯案出於一連串發生在身上的事,當時用錯方法宣洩情緒,現已積極面對問題,望法庭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黃官認為社服令並不合適,改為索取背景及感化報告,但明言此類案件可以判監。

22歲被告丘庭亮被控於2021年9月26日在尖沙咀港鐵站近B2出口的扶手電梯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以一部手機電話的攝像鏡頭拍攝女子X及Y裙底的影片。

本報記者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