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反駁申訴署建議 指從源頭打擊非法油站構思不切實可行

2021-12-23 12:29

行動照片。警方圖片
行動照片。警方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今日就政府打擊非法油站的問題,向保安局及消防處提出五項建議,其中第五項是「政府應探討引入源頭管理改善措施的可行性,以從供應源頭着手打擊非法燃油轉注活動。」保安局回應稱,經仔細考慮後未能接納調查報告的第五項建議。

保安局解釋,柴油市場涉及眾多業界經營者及持份者,若要落實建議以期達致從源頭打擊非法燃油轉注活動之效,須同時盡量減低對業界的影響,這具一定複雜性。

保安局指出,在《危險品條例》(第295章)下對危險品的規管制度,條例原意是以發牌的方式規管危險品的製造、貯存、運送及使用,目的是確保過程中的消防安全,而非就危險品的供應和售賣作出限制。假如按調查報告的建議引入源頭管理措施,例如就危險品的供應和售賣作出限制,既不符合《危險品條例》的立法原意和目的,亦超越其規管範圍,更牽涉對整個危險品規管制度的重大改動,牽連甚廣。

保安局補充,《危險品條例》所規管的物質類別相當廣泛,當中包括許多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廣泛應用的消費品。規範危險品供應和售賣的建議可能對市民生活和業界營商等造成不便。

另外,柴油分銷商和零售商的規模、營運及操作模式涉及多層性、多樣性及多變性等複雜因素,提出從供應源頭打擊的構思並不切實可行,對遏止非法燃油轉注活動的作用亦有限;加上有關建議超越《危險品條例》下對危險品作出規管的原意和目的,並可能影響市民日常生活和業界營商,保安局經仔細考慮後未能接納調查報告的第五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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