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賢學思政街站外襲警罪成 下月判刑官明言打算判監

2021-12-21 16:39

鄧浩賢(右)襲警罪成。
鄧浩賢(右)襲警罪成。

現已解散的賢學思政今年2月底在旺角擺街站,警方到場設立封鎖線。患過度活躍症、有暴動案底的29歲男子在警方與一名女子爭執期間,突然大叫「你哋玩哂啦」,隨即被一名警長上前截查,糾纏之際男子以手肘撞警長胸口,因而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早前審結,裁判官鄭念慈今於西九龍法院裁定被告罪成,下令他還押至明年1月10日判刑,以待索閱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鄭官裁決時指,遇襲警長作供簡單清楚直接,合情合理,盤問期間不受動搖,裁定他為誠實可靠的證人,故信納其供詞。而本案爭議被告曾否說出「你哋玩哂啦」,片段顯示聲音響起時,被告口罩有郁動,與警長供詞一致,相信被告的確曾喊該句說話。

至於警長當時並非正當執行職務,鄭官認為警長於用橙帶圍起的封鎖區內,吩咐同事拍攝,並著被告「你入嚟啦」,指示對方接受調查。加上警長當時身穿制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其身分,但卻選擇急步離開,此舉必然引起警長懷疑。警長走出封鎖區追上被告,在電光火石間沒有宣布拘捕,實屬情理之中。被告及後掙扎,警長遂從後環抱防止其逃走,也是屬於合理做法。

針對被告是否有意施襲,鄭官指雖然相關相片及醫療報告並無顯示警長因而造成明顯傷勢,但被告涉及一下批踭,不能因此而否定其襲擊行為。縱使相關片段未能清楚見到被告批踭動作,惟仍可見他當時激烈反抗、左搖右擺、手臂彎曲,與警長說法脗合。再者,被告選擇不出庭作供,故沒有證據可以支持他批踭乃出於自衛或意外,遂裁定被告襲警罪罪成。

辯方求情時指,本案情節較同類型案件輕微,被告沒有向警方挑釁及叫囂,僅因情緒激動而犯案,且為了避免衝突升級所以選擇離開現場,希望法庭接納他並非主動衝向警員或連續施襲,加上被告獲診斷患過度活躍症,說話或會因而較為激動。鄭官關注被告於2018年因參與暴動罪被判囚,認為該案罪行同樣涉及暴力,對於辯方指兩案性質不同的說法有保留,又表示看不到被告患過度活躍與本案有關,最終決定應辯方要求,先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但明言打算判監,其間被告還柙候判。

被告鄧浩賢(29歲,無業)被控一項襲警罪,即於2021年2月28日,在旺角豉油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襲擊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7990林少安。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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