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台灣人涉在越南運送逾600公斤冰毒 被法院判處死刑 

2021-12-17 22:23

越南警方檢獲被收藏的冰毒,兩名台灣人被捕並被判死刑。網上圖片
越南警方檢獲被收藏的冰毒,兩名台灣人被捕並被判死刑。網上圖片

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今天開庭審理一宗運毒案,法院一審判兩名來自台灣的被告死刑,兩人各再被判處5,000萬越南盾(1.66萬港元)罰款。 

據當地傳媒報道指,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有關案件,兩名來自台灣的被告分別是33歲的江姓男子與35歲的葉姓男子。兩人今次所涉及的案件,是越南所破獲非法運輸甲基安非他命(俗稱冰毒)案中,重量最多的一宗。 

案情指,胡志明市第5郡交警小組於2019年4月12日,透過監視器發現3輛車違規停車,警方懷疑車上載有違禁品,出動人力趕到黃敏達(Huynh Man Dat)與武文傑(Vo Van Kiet)街口展開追捕。警方最後截停由葉男所駕駛的7人車,江男當時也在車上。另警方亦截停一輛由代駕公司司機黎黃福(Le Hoang Phuc)所駕駛的貨車。經檢查後,警方發現貨車內裝著60個紙箱,每一紙箱內有一個音響,音響裡面有許多寫著「觀音王」的茶包,當中藏有總重606公斤的冰毒。 

江男供稱自己從2018年至被捕期間曾3度入境越南,而葉男則是首次入境越南。兩人是在一名「陳先生」的指導下,於2019年4月10日從胡志明市新山一國際機場入境越南,只要完成「指定任務」並回台通知「陳先生」,就可獲5,000美元(約39,000港元)酬勞。當入境越南後,葉男2019年4月12日開車載著江男,並要求黎黃福開貨車到約定地點,一行人隨後準備將毒品運到同奈省(Dong Nai),途中在胡志明市街上被警方發現。 

至於台灣的警方刑事局駐越南聯絡官張能欽表示,過去3年共有8名台灣人因毒品案而被越南警方拘捕,目前已有3人遭判死刑,另有5人因案件仍在偵查中尚未起訴。在越南,涉及販毒超過1公斤者都會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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