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高級督察認超市偷蘋果Pizza判緩刑 求情指因中風「個人好亂」

2021-11-29 14:48

被告終判監4星期,緩刑18個月。 資料圖片
被告終判監4星期,緩刑18個月。 資料圖片

有偷竊案底的退休高級督察今年5月在荃灣超市偷竊總值106元的蘋果、菜及薄餅,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原訂今日於西九龍法院開審,被告開審前認罪,自行求情時稱因中風「個人好亂」,又稱金融海嘯時「蝕晒啲錢」。裁判官余俊翔指,雖然涉案物品價值不高,惟被告過去有4次同類型案底,考慮到案底已有一段時間,終判監4星期,緩刑18個月。

余官判刑時指,涉案物品為食物價值不高,不過被告李士鳴於2015及2017年共有 4 次同類型案底,包括店舖盜竊、「打荷包」及企圖盜竊,上述罪行均以判囚方式處理。考慮到被告現時已69歲及認罪,終判囚 4 周,緩刑 18 個月。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求情時稱曾中風需要長期服藥及定期覆診,因「搞亂咗」而犯案,「唔係有心(偷竊)」,希望法庭判罰款。余官問到被告退休前職業,被吿表示自己是公務員,在金融海嘯期間「蝕晒啲錢」,又指並無領取綜援及長者津貼。

案情指,當日下午1時半,超市便衣保安見到被告形跡可疑,跟蹤下發現他嘗試用外套遮掩一盒薄餅,沒有付款便離開,遂上前截停。被告見狀立刻扔下外套逃跑,但被保安追至超市約3米外截獲,並搜出其他食物。保安報警後,被告遭警方拘捕,惟他否認偷竊,堅稱已經付錢。

被告李士鳴(69 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一項盜竊罪,即於今年5月8日,在荃灣中染大廈 1 樓 Market Place 偷竊兩個蘋果、兩包菜及一盒比薩批,總值港幣 106 元,上述物品為牛奶有限公司的財產。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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