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唐英傑就定罪及刑期上訴 本周五開庭索取法庭指示

2021-11-23 17:35

唐英傑提出上訴。 資料圖片
唐英傑提出上訴。 資料圖片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的24歲被告唐英傑,去年七一回歸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警方防線並撞倒3名警員。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早前經審訊後裁定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罪成,判其監禁9年及停牌10年。唐英傑在8月13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其上訴案將於本周五(11月26日)上午九時半開庭索取法庭指示,估計歷時半小時,由彭偉昌上訴庭法官處理。

據了解,原審時代表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Clive Grossman) 星期五將會繼續代表唐英傑出席聆訊,而且律師行亦已從「伍展邦律師行」改為「杜偉強律師事務所」。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5:51
更新時間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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