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暴動|藏士把拿逃出理大 男生管非法工具罪成候判
2021-11-22 17:00
前年11月理工大學衝突事件中,一名管有2支士把拿的19歲學生循隧道逃跑不果,被警員截獲並控告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他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庭將先索取其更生、勞教中心等報告,被告還押至12月6日判刑。
裁判官梁嘉琪指出,案發當日理大連日均有暴動發生,被告帶同面巾、放毒面具等物件跑出理大,而該隧道可通往校園,推論他與事件有關,意圖以它們掩飾身分。梁官亦不接納辯方所指,負責拘捕被告的警員胡景輝沒有看到被告從隧道跑出,相反他的供詞誠實可靠。控方案情指,理大被封鎖第二日早上,包括被告在內3人嘗試分散逃離,期間曾向警方投擲碎石,他被捕後,警員在其背囊搜出涉案物品。
被告鍾家軒,報稱學生,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康莊道近漆咸道南交界行人隧道KS30出口,管有一支銀色扭力扳手及一支銀色六角匙扳手。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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