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宿者家當被清走提申索 康文署經理稱按慣常做法處理
2021-11-10 13:13
前年冬至前夕,防暴警員涉在通州街公園進行滅罪掃蕩行動,驅趕公園內的無家者,康文署多名清潔工疑無事先通知下清走露宿者的家當。涉事多名無家者先後入稟小額錢債處要求索償,其中9人之申索審訊今續。康文署公園經理承認,當日並無張貼任何告示通知會清潔,事後也沒有標示失物存放位置,多次稱乃按「慣常做法」處理,無家者如有需要可請求職員幫忙找尋失物。
康文署通洲街公園經理王先利供稱,警方當日下午與康文署展開聯合行動,首先呼籲無家者收拾個人物品,隔了20至30分鐘左右,才開始將無人認領的物品放到垃圾車,並推往壁球場後門,其間不見有人向垃圾車灑水。王不同意早前有證供稱警方僅給予無家者3分鐘收拾,認為警方已預留足夠時間。
在申索方提問下,王表示通州街公園平均有約70名無家者,晚上時段最多人在場,部分無家者需要揸拐杖或以輪椅代步。而案發當日僅得20多名無家者在場,申索方質疑是否等於其餘40至50名無家者不在場?王指「可以咁講。」但當被問到是否大部分無家者都不在場,王卻稱「一半一半。」他強調當時職員曾叫現場街友通知不在場人士認領失物,認為是「最可行嘅方法。」
至於平常做法,王解釋康文署每季均會在公園內進行大型清潔,事前會張貼告示通知街友,街友也會收拾家當予職員清潔,一般需時2至3小時。按照一貫做法,職員通常會把無人認領的失物存放在壁球場後門3日,如當中包括有價值物品,則會儘快交給警方處理。不過王承認運載失物的垃圾車無人看管,壁球場行人出入口亦不常上鎖。
代表其中幾位申索人的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指出,部分申索人為輪椅人士,無法站起來搜索垃圾車底部物品。王則稱「按慣常做法咁去盛載無人認領嘅物品。如果有街友需要幫忙,場地職員好樂意協助」。此外,王不同意當日時間緊迫,再次稱壁球場有職員當值,無家者也可以找護衛幫忙,惟坦言當日並無收到通知需要提供協助。
王承認,當日職員並無在行動前張貼任何告示通知無家者,且沒有標示失物存放位置,或者告知街友可向職員尋求協助。他補充,「一直以來放係壁球場後門都係慣常做法」,又謂根據《遊樂場地條例》,康文署其實不用張貼告示。
9名申索人為熊達富、趙金興、劉嘉曦 、周雄光 、陳大發、吳隨有、阮少碧、陳志榮、陳志堅,索償2000至13290港元不等。被告人則為律政司司長。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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