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藏19支槍逾3600發子彈 44歲槍癡判囚7年

2021-11-05 12:54

44歲槍癡李重民前年2月中被捕,在其身上、住所及辦公室發現14支步槍、4支手槍、1支氣槍連同逾3600發子彈,被控4罪。被告今日於高等法院承認3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及1項管有爆炸品罪,辯方求情指被告管有槍械純屬收藏,連同住家人也不知情,被告對槍械癡迷,自製子彈,甚至能解釋子彈射出後旋轉軌跡。法官黎婉姫接納被告無意使用槍械作非法用途,大部份槍械保管妥當,惟被告被捕時帶同已上膛手槍到旺角的公眾地方,屬加刑因素,終判囚7年。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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