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11張假單呃公司720萬佣金 香港置業2名代理准保釋

2021-11-05 12:14

被告李穎彤(左);被告林怡恒(右)。
被告李穎彤(左);被告林怡恒(右)。

香港置業兩名前地產代理涉使用11宗虛假物業交易的相關文件,以騙取共逾720萬元佣金,被控11項「代理人串謀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案件今於九龍城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12月16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兩被告獲准以原有1,000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依次為45歲林怡恒及58歲李穎彤,均報稱為地產代理。二人同被控2項代理人串謀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即在2018年10月17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間,與高級區域董事鄭卓帆一同串謀,利用兩份物業交易文件以誤導香港置業。而該等文件涉嫌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指李及林兩名下線地產代理促成該兩宗物業交易。

林另被控9 項相同控罪,即於2017年11月6日至2018年10月3日期間,使用9份物業交易文件以誤導香港置業。而該等文件涉嫌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指林7名下線地產代理促成該9宗物業交易。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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