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情下在家工作「秘撈」賺1200元 前郵差准保釋候訊

2021-10-29 16:52

案件今日於東區法院首次提堂。 資料圖片
案件今日於東區法院首次提堂。 資料圖片

前郵差去年在職期間涉嫌藉疫情在家工作時,於值勤時間私下在健身集團工作,詐騙香港郵政2天薪金約1200港元,被控2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及2項欺詐罪。案件今日於東區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毋須答辯,押後至12月3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外出。

30歲被告許紹基被控身為香港郵政郵差,分別於2020年5月27日及6月4日,使用一份《要求提供資料》的便箋,而有關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陳述的,即他於2017年2月6日加入香港郵政後,從無擔任任何外間工作;另被控分別於2020年7月21及31日,沒有向香港郵政報告他於上述兩天缺勤,意圖欺騙而誘使香港郵政向他發放合共約1200港元薪金。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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