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逾百水馬交通燈被毀壞 負責「睇水」19歲仔認罪判入更生中心

2021-10-29 14:25

「大三罷」示威期間,多處交通燈被破壞。 資料圖片
「大三罷」示威期間,多處交通燈被破壞。 資料圖片

前年11月11日有人發起「大三罷」示威行動,當日早上葵涌一個地盤損壞逾百組水馬及交通燈等時被損毀,事後一名19歲男學生被控刑事毀壞罪。男學生早前認罪,裁判官香淑嫻今於西九龍法院判刑時指,雖無證據顯示被告有份參與破壞,但被告負責「睇水」促成事件,本案更招致38,000元財物損失,但考慮到被告年輕,終判入更生中心。

香官判刑時指,被告於本案的保釋期間,干犯另一宗販運毒品案,並在該案中被判感化令,其間被告參與基督教團契戒毒,現已成功戒毒,認為被告感化令表現良好。但本案的情節及性質嚴重,因設施受到廣泛破壞,被告連同其他人夥同作案,維修費用涉及約38,000元,「都唔知係公司畀定係納稅人畀。」

香官又言,事件源於有份犯罪行為,雖無直接證據顯示被告曾參與破壞,惟沒有被告幫忙「睇水」,事件無法促成,直指如果是被告是成年人,即時監禁無可避免。不過被告年紀小,案發時僅16歲,最終採納懲教建議改判入更生中心。

案情指,警方當日清晨接報有示威者在葵涌葵盛圍堵路,警員早上6時許在葵盛西邨第九座外目睹被告在看到警車後開始按電話。惟當警車慢駛至被告身旁,他隨即停止按電話並低下頭。警員上前截查,被告承認他正在替於葵盛圍一個地盤進行破壞的示威者把風,但不知道該些示威者去向。警員之後到場調查,發現地盤原有的水馬、膠圍欄等已遭損毀。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供稱他曾與一班朋友在涉事地盤破壞,隨後便到葵盛圍及盛福街幫忙「睇水」。

被告林政承認於2019年11月11日,在葵涌順德聯誼總會李兆基中學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法辯解損壞14個水馬,15個水馬隔板,130支交通燈,25個膠圍欄,28個交通雪糕筒,8個路牌,1支臨時交通燈,36支鐵通,財產屬於鴻業(香港)工程公司,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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