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經紀疑遭強姦案 辯方庭上播性交片

2021-10-26 05:30

主審法官黃崇厚
主審法官黃崇厚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九歲女保險經紀三年前到男客戶家中洽談購買保險事宜時,疑喝下混入安眠藥的啤酒後遭迷姦。男客戶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昨於高院續審。辯方在庭上播放二人在案發時的性交短片,女方在片中曾說道:「我想問我男朋友會唔會join到我哋依個遊戲呀」,她指她當時明顯是混混沌沌、意識模糊,又稱:「你話條友係咪落咗藥呀!你咪傻囉!擺條片出嚟做罪證!仲多一條(偷拍)罪呀!被告多謝晒你呀真係!」辯方質疑X是因為以性交換取他人購買投資產品不遂才報警,X並不同意。

  三十七歲男被告林劍峰被控在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於其家中強姦女事主X。辯方盤問X時指出,X一開始利用微信軟件的隨機加好友功能認識被告,並向被告提出援交,被告問X是否意指「上牀搞嘢」,X當時指:「係呀,都係各取所需,玩完就算」。辯方又指被告當時曾問X:「你唔怕搞完嘢,人哋唔簽你張保單咩?」X當時回答:「唔怕,我有我嘅方法,令佢哋搞完嘢之後簽」。X隨即在庭上情緒激動地反駁:「我向佢提出?我無講過喎!你係咪老屈呀」,「根本就無咁嘅事。」

  辯方提出,如X成功與被告簽下年金基金,佣金以十萬計,X回答:「未必有十萬,但點都有五位數」。X堅決不同意案發時為雙方同意的性行為,X指完事後她到浴室沖洗乾淨便離開單位。辯方指出,X與被告性交是期望被告購買年金基金,讓X獲得近十萬元佣金,但X並不同意。辯方又指X明顯對被告事後不打算購買年金而感到失望,X反駁指自己事後懷疑事有蹺蹊,認為被告早有預謀帶她回家迷姦,懷疑「被告扮想買投資產品,原來我先係獵物」,「我覺得佢想策劃成件事去玩我呀!」

  辯方質疑X當時為何不推開被告或大聲叫喊,X則指:「推開無可能囉!我都唔熟悉依個人!我點知佢有無暴力傾向!」X故一直強行忍受直至自己能安全離開單位為止。辯方遂在庭上播放案發時被告與X的三條性交短片,X在片中說道:「我想問我男朋友會唔會join到我哋依個遊戲呀?」被告及後問X:「你今晚喺度瞓好唔好?咁我哋hea到幾點返去?」X回答說:「無所謂」。被告再問X:「仲有無下次?」X即回答:「無呀!」

  X看片後情緒激昂地說:「我想問點解會有咁嘅片段喺度㗎?依個算唔算偷拍?我可唔可以加控佢未經我同意偷拍我?姑勿論有無強姦、性侵,偷拍已經係罪行!」X指自己對片中內容完全沒有記憶,但同意片中人是自己與被告二人,認為片中的自己明顯是不清醒,混混沌沌亦意識模糊。X遂提高聲量說:「你話條友係咪落咗藥呀!你咪傻囉!擺條片出嚟做罪證!仲多一條罪呀!被告多謝晒你呀真係!」

  X同意自己在案發前一直心情差劣,無論是工作還是感情上均諸事不順,而X稱她從來沒有購買安眠藥服用,在任何階段亦不知道被告錄影二人性交片段,亦不知道片段是否有被剪輯過。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一七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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