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不小心駕駛下月4日宣判 向法官求情非監禁式刑罰
2021-10-21 16:15
楊明今日就早前的「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案件再度上庭,而他亦已認罪,案件在下午1時15分開庭續審,辯方律師以楊明家庭狀況求情,指他為出身於基層家庭,作為經濟家庭支柱,父親早前接受心臟搭橋手術,刻盡孝道作出照料,今次案件令他工作及形象有影響,對於他本人及家人也有深刻教訓和反省,而他過往曾做不少善事,亦堅持對有錯會承認,因此求情非監禁式刑罰。
女友莊思明聽述律師求情時不時拭淚,楊明表現緊張,經常搓手。及後法官接受辯方要求考慮求情論點,決定將案件安排在11月4日判決,楊明以5000港元擔保,逢星期三於山頂警署報到。約2時30分楊明與莊思明離開法院時,兩人十指緊扣,當問到擔不擔心及緊不緊張?楊明木無表情未有回應,隨即登上白色七人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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