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不小心駕駛案今續審 庭上表現緊張不停搓手

2021-10-21 14:15

楊明今早由莊思明陪同下到法院。
楊明今早由莊思明陪同下到法院。

TVB藝人楊明(原名林明樂)去年8月發生交通意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早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化驗」罪名不成立,重申「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維持原判,今日案件續審兩項控罪,於東區裁判法院作出裁決。

楊明今早由莊思明陪同下到法院。
楊明今早由莊思明陪同下到法院。
兩人神色凝重。
兩人神色凝重。


身穿黑色西裝的楊明,由女友莊思明陪同下乘坐白色保母車抵達法院,楊明見到在場的傳媒揮手示意,但見他神色明顯凝重,案件於9時30分開庭。楊明表現緊張,不時搓手,經過跟律師商討約半個鐘後返回法庭,代表律師表示希望將案押後到11月4日,但遭控方反對,裁判官指押後到中午十二時再處理。

中途兩人一度離開。
中途兩人一度離開。
楊明見在場記者,主動揮手打招呼。
楊明見在場記者,主動揮手打招呼。


楊明登上七人車離開法庭,相隔一小時後,他與女友莊思明再現身法院,在12時30分開庭時,陳述事件過程中,楊明對「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度不足」,均表示認罪。當陳述案程經過,雙方律師發現有誤,法庭中斷審訊,雙方律師準備好文件再作審訊,下午1時15分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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