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燒國旗水馬4罪成 判囚4年7個月賠880元

2021-10-20 15:58

被告黃卓禮裁定侮辱國旗、縱火罪成。資料圖片
被告黃卓禮裁定侮辱國旗、縱火罪成。資料圖片

患專注力不足的24歲技術員前年9月拆下東涌游泳池的五星旗,之後點燃泳池對面的路障,經審訊後被裁定侮辱國旗、縱火罪等4罪全部罪名成立,今日於區域法院共被判囚4年7個月,另須向建築公司賠償水馬損失的880元金額。

被告黃卓禮,報稱任職太陽能板技工,他前年9月1日在東涌游泳池損壞屬於康樂文化事務署的旗杆金屬蓋、旗杆繩及閉路電視鏡頭;在東涌游泳池公開及故意以焚燒的方式侮辱國旗;在泳池對面焚燒橫額和雜物;及於東涌達東路與美東街交界焚燒水馬,干犯刑事毀壞、侮辱國旗、企圖縱火、縱火罪共4罪。

法庭記者:湯璧瑜

被告黃卓禮
被告黃卓禮
示威者在東涌泳池拆下國旗焚燒。資料圖片
示威者在東涌泳池拆下國旗焚燒。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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