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男藏錘仔判更生 官質疑教師求情信
2021-10-09 05:3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平安夜有網民在全港多個商場進行「和你唱」反修例示威活動,十九歲患自閉症及廣泛性發育障礙男學生早前承認在元朗形點商場管有錘仔及士巴拿。裁判官陳炳宙(見圖)昨於粉嶺裁判法院判被告入更生中心,並直斥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有失專家的中立性」,字裏行間無意中暴露為被告說話的意圖;質疑被告中六操行只有C等,其老師所撰求情信「憑甚麼把被告稱讚得那麼優秀」,倡議教育局就教師撰寫求情信發出指引,以免濫用法庭對教師的信任。
十九歲被告學生梁勤樂,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即保管兩個鎚仔及一個扳手;另一項非法集結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陳官判案時指,被告的打扮、裝備和管有的工具顯示梁早有預謀,案發前曾跟隨示威者遊走,對店鋪造成恐慌,被告沒有破壞店鋪只因被警方及早發現及拘捕,但必定同意破壞行為。案中示威者恃人多勢眾,肆無忌憚進行破壞,案情十分嚴重,即使被告是初犯亦不能作減刑理由,否則會向社會發出錯誤信息,最終判被告入更生中心,望藉此令梁明白自由的可貴,同時警惕別人。
就辯方早前呈上的精神科報告,專家指被告因患有自閉症及廣泛性發育障礙,對社會事件有「天真的誤判」而易被人影響、利用及激發,不宜與其他反社會人格罪犯一同監禁。陳官駁斥報告「有失專家的中立性」,字裏行間無意中暴露為被告說話的意圖,「不經意成為被告的代言人」,乃提醒專家的責任是就被告病情為法庭提供專業意見,而非干涉法庭考慮的刑責,即使獄中全是反社會罪犯,被告亦可要求單獨囚禁。陳官又指若被告容易受人影響,為何社會出現很多導人向善的人和事,如每年也有十大傑出青年及運動員,被告卻沒受影響,反映是「他自己選擇受壞人影響」。
陳官又質疑被告中六操行只有C等,但其中學老師卻在求情信中形容他個性樂觀隨和、尊師重道、守規盡責和熱心服務社會,「憑甚麼讚得他那麼優秀」,倡教育局就教師撰寫求情信給予指引,以免濫用法庭對教師的信任。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案發日形點一期及二期有示威者聚集,亦有人破壞北京樓、元氣壽司及翠園等「藍店」。警方晚上八時許接報二樓食肆北京樓遭破壞,警員曾家豪(譯音)約十分鐘後在同層一店鋪前遇到梁,梁隨即轉身離開,於是隨即截查梁,並在其背包搜出兩把長三十厘米的鎚仔,V煞面具及黑色面罩等物品,後在元朗警署再從其背包搜出一個扳手。本報就陳官的建議向教育局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案件編號:粉嶺刑事 七三二——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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